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帮助各类经营主体及时掌握招标采购项目信息◆★★■◆,降低信息获取成本,充分发挥竞争择优作用◆★■■★★,激发市场信心和活力,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成都市财政局、成都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成都市城市运行和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扩大招标采购信息发布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简称◆■◆★■★“《通知》”)。
成都市政府采购项目◆★,除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发布采购意向◆■、采购公告外,同步在成都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媒体发布■■■。
成都市市属国有企业自主招标(采购)项目,除在企业官方网站发布自主招标(采购)公告外,同步在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成都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媒体发布★■■。
《通知》显示,从2024年10月8日起,成都将扩大本市依法必须招标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国企自主招标(采购)等领域的项目招标采购信息发布范围,在成都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首页营商环境专区新增招标采购信息发布专栏,并在成都日报、红星新闻、看度新闻、看度时政等媒体(以下统称◆◆★★■★“媒体■■★★■”)同步发布。
具体来看,成都市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除在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招标计划、招标公告外★■■★◆,同步在成都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媒体发布◆■。
《通知》要求,市级相关招标(采购)人应按照相关标准模板、行业范本等要求规范编制招标计划、采购意向和交易公告◆■★,在法定媒介和门户网站、媒体等发布信息,对其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接受社会咨询和监督◆★■。